我校被评为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高校
文章类型:学校要闻  来源:党委(校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9-11  点击次数:2410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公布2019年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和达标校(高校)名单的通知》,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在各高校申报的基础上,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材料评审和实地检查,经综合评定,广西大学、梧州学院13所高校被评“2019年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

    多年来,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将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列为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实行“一把手”工程,专题研究,重点布置,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开展。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学校制定公布了学校章程;制定了学校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学校党委工作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加强制度建设,仅2018年,学校共制定、修改规章制度140项,涵盖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科研、人事、职称评审、学生、后勤基建、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统计、保密管理等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加强普法教育,学校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依法办学、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现代大学制度不断完善,为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入选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高校,是自治区教育厅对我校近年来依法治校工作的肯定,标志着我校依法治校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文:李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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