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第三届党委召开首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审定学校党政议事规则
文章类型:学校要闻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8-01-06  点击次数:3164

    1月4日上午,由中共梧州学院第三届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学校党委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审定学校党政议事规则,给新一届校党政领导班子立规矩、定规则。在校的校党委常委唐平秋、杨奔、曹迎、玉振明、林基明、麻新纯、黄健武、陈健萍出席,副校长邱房贵及学校党委办公室、党政督查室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唐平秋主持。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高校工委印发的《广西高等学校党委(常委制 )工作规则》和《梧州学院章程》的精神,审议并通过了《梧州学院党委工作规则(试行)》和《梧州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唐平秋在会上强调,经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两个学校党政议事制度印发后,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学校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的议题准备和议事、决策、督查、落实程序,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重要决定的督查落实力度。他表示,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将带头遵守规则,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树立学校新一届党政领导班子的良好形象。
    据悉,会议审议通过的《梧州学院党委工作规则(试行)》,是学校第三届党委选举产生了学校党委常委、实行常委制后制定的首个学校党委议事规则,共分八章,包括总则、主要职责、议事范围、会议制度、议事规则、督办落实、督查检查和附则,对学校党委工作规则制定的依据、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党委全委会、常委会的议事范围、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和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监督检查作了明确规定,为学校新一届党委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会议审议通过的《梧州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是为了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更好地适应学校党委实行常委制的新形势,进一步完善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决策程序,在学校2013年4月印发的《梧州学院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的基础上制订,经校长办公室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的。
    学校第三届党委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就专题研究,并审议通过了学校党政议事规则,充分体现了学校新一届党政领导班子从我做起、严于律己,积极推进从严治党、依法治校、按章办事的坚强决心。


[文:李远林、郑文锋/图:郑文锋]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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